河北省發展改革委進一步簡化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項目招標投標程序 |
發布日期:2018-05-23 |
按照省政府關于易地扶貧搬遷項目簡化手續、加快進度的要求,為助力我省如期打贏脫貧攻堅戰,省發展改革委按照依法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的要求,采取措施,進一步簡化了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項目招標投標程序。一是明確了從2018年6月1日起,對于使用預算資金200萬元以下或預算資金不足項目總投資10%的項目,項目法人可以不招標;二是在具備招標條件的前提下,項目法人可以先行開展招標工作,后辦理招標方案核準手續;三是進一步壓縮核準招標方案的時間,實行招標方案核準一個工作日內辦結;四是積極探索以縣為單位對本行政區域內異地扶貧搬遷項目實行打捆(集中)招標;五是適度壓減投標文件編制的時間,在確保不影響投標人編制投標文件的前提下,對于采用電子招標的,試行自招標文件發出之日起至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少于10日。這些措施進一步擴大了項目主體的自主權,降低了交易成本,提高了招標效率,受到當地政府和項目主體的歡迎。 來源:河北省發改委網站
|
|